按照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实践教学标准规范》,为提升实践教学效益,规范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本实训室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和院领导批示准予使用,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使用。
2.使用者必须遵守机房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指挥。
3.禁止将手机、食物、饮料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,禁止在机房内吸烟、谈笑、打闹、随地吐痰。
4. 使用者要爱护机房内设施设备,不得在机房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,不得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配置,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,若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5.遵守机房安全管理规定,使用者不得在机房充电、使用电器等,违者按耗值2-5倍处罚。
6.课后,任课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按要求关闭设备并组织完成卫生保洁工作,
7.课(前)后,使用教师与机房管理员要完成交接手续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,保留追责依据。
8.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评价中心,自即日起实施。
审核:黄昌忠